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作出“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重要论断。
1991年7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指出工商联是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工商联“三性”特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予以明确。
2006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提出,“工商联是党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工商联“三性”内涵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高度。
2010年9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工作的主题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意见》作出“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有机统一,是工商联的基本特征”这一重要论断,表明“三性”内在地统一于工商联组织,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揭示了工商联与民主党派和一般社团的区别,进一步明确了工商联组织建设和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意见》的颁布,对于坚持和完善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巩固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