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月5日中华全国归国华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此次会议上成立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10月5日至10月12日,中华全国归国华侨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选出了全国侨联第一届委员会,陈嘉庚当选为主席。
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的工作方针和基本任务的决议。
大会还通过了向毛主席致敬电和致国外侨胞电。在大会致国外侨胞电中说:“我们出席大会的全体代表深深地怀念你们,对你们在国外为支援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为扩大华侨爱国大团结,为促进各侨居国人民与中国人民的友谊而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的敬意,并祝进一步努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华侨的全国性的人民团体。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