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序言中指出,我国人民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斗争中已经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6月14日,毛泽东在会议上作题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重要讲话。他指出,统一战线,共同纲领中写了,现在宪法草案的序言中也写了。要有这么一个“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可以安定各阶层,安定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安定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 毛泽东强调,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