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落地落细,惠州市委统战部牵头制定《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切实规范全市统战系统成员单位公职人员与企业人员日常交往过程中的各类公务行为,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以实干实绩为奋力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贡献统战力量。
《意见》指出,一要科学制定工作原则。坚持示范引领、主动作为、阳光公正、廉洁底线四项基本工作原则,践行四个“带头”要求,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真诚互信关系,提供公平竞争机会,严守政商交往底线,自筑“防火墙”,自设“高压线”,做到身正令行。二要强化建章立制。配套出台《全市统战系统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全市统战系统政商关系行为守则》,制定政商交往8项正面清单,旗帜鲜明地鼓励公职人员要与企业家正常接触、阳光交往。同时,明确“公职人员四要四反对”和“企业人员四要四切勿”,引导公职人员与企业家进一步厘清政商交往边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严格把握政商之间的交往尺度。三要构建监督保障体系。全市统战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对公职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持续讲好政商交往好故事,实现“亲”“清”统一,共促经济社会健康发展。